陈荣辉主任就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接受福建电视台和东南电视台的采访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时间:2014-08-15 17:04

陈荣辉主任就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接受福建电视台和东南电视台的采访

  8月14日,福建电视台和东南电视台就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事项,采访省数字福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陈荣辉。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以闽政办[2014]109号文转发了省发改委、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制定的《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明确,我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由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组成,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由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按照《方案》安排的进度,2014年10月,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成,部分省级行业信息系统同步建成并与省级平台联通,开通法人信用信息征集和查询工作。2015年,所有省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全部建成并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通,开展法人信用信息征集和查询工作。2016年至2017年,建设运行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省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步开展自然人信用信息征集和查询工作。今后,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上查询自身的所有信用信息,并查询企业依法公开的信用信息。

  陈主任表示,打造“信用福建”,首先必须由各级机关组织在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生成和获取有关管理对象的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地采集记录下来,通过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共享发布。并供社会公众和管理机构查询应用,才能有针对性地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措施,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

  陈主任介绍,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要解决诚信社会建设过程中如何进行信用记录和如何查询信用信息这两个基础性的问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信用信息交换、存储、查询、发布的枢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信用福建”门户网站和信用信息交换系统、省法人信用信息系统、省自然人信用信息系统、应用支撑系统、安全系统等五大系统。与少数几个已经建成运行的省份相比,我省的系统有三个方面的特色:一是系统与福建省征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具有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的功能;二是系统与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共享,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功能突出;三是系统与信用信息第三方应用平台对接,具有开放信用信息数据进行增殖开发的功能。目前,省经济信息中心正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根据进度安排,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在9月15前完成相关系统开发和系统测试,9月30日系统开通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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